关于开展我校“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的通知

2020年5月15日   点击人次: 289   

各教学院

为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鼓励大学生基层就业和创新创业的号召,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宣传,根据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闪亮的日子——青春该的模样”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的通知》(赣教就办字〔2020〕6号)(见附件1文件精神,我校将组织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选范围

1.基层就业大学生

2.大学生创业人物

3.军营大学生战士

(以上三类各教学院推荐两类,1个,以前推荐过并获奖的不能重复推荐,获奖名单见附件3)。

基层就业大学生:“基层就业”的界定是:县及县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农村建制村、城镇社区、中小企业、部队、艰苦行业企业、事业单位等区域、单位就业或通过参与国家和地方服务基层项目就业。涵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推选范围包括在校或毕业5年内符合上述条件及参加上述基层项目毕业生。

大学生创业人物:在校或毕业5年内(2016年到2020年毕业)的大学生,突出创业事迹,可提及毕业院校以及创业过程中学校给予的指导或者创业过程中享受到的国家政策。

军营大学生战士:在读或毕业时应征入伍的大学生,现役或退役1年内的大学生士兵,在部队有优异表现,突出军营对大学生的锤炼,以及离开部队后入伍经历对个人发展的积极作用。

二、作品类型

作品类型:文稿+图片

三、报送要求及时间

1.文稿内容包括:标题、人物简介(字数限定200字以内)、正文500左右要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表现突出的抗疫一线人物典型事迹,内容真实,语言文字表达准确、鲜明、生动,事迹感染力强。文稿电子稿文件命名:学院名称+人物姓名。

2.图片:每篇事迹文需附1-3横向人物照片(JPG文件,文件大小不低于3M,符合清晰印刷标准),图片紧扣人物事迹稿件主题和场景,对图片场景做简要说明。

3.以上材料由招生就业处审核,统一编辑制作并在本校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各教学院529日前将《江西省高校毕业生“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人物事迹推荐表》(见附件2)、文稿和图片所有材料以电子文档的文件夹提交,文件夹统一格式为“学院名称+人物姓名+作品名称”,发送至邮箱63446452@qq.com,邮件主题请标注:学院名称+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字样。联系人:刘春城,联系电话:0795-3201081。

 

附件1关于开展“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的通知》(赣教就办字〔2020〕6号

附件2:江西省高校毕业生“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人物事迹推荐表

附件3:2015年-2019年宜春学院向省就业办推荐基层就业典型事迹名单汇总表

 

 

宜春学院招生就业处

2020年5月15